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2027年上海浦东 (略) 桂林分行档案寄存外包服务,招标人为上海浦东 (略) 南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CJAF(略)G
2.2服务内容:对库存部分业务档案进行寄存外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
2.3采购预算金额:23.(略)元。
2.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以下内容之一的:
①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知识流程外包服务;
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信息技术流程外包服务。
3.2投标人须在桂林本地具有档案保管场地。
3.3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因违反上海浦东 (略) 南宁分行管理要求及其他非正常原因被上海浦东 (略) 南宁分行退出合作的记录;
3.4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关联关系,与招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3.5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出现如下情形的,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2)存在相互控股关系的;
(3)主要人员(股东、监事、经理、执行董事)相互兼任情况的;
(4)单位员工与其他投标人有相互任职情况;
3.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从2021年12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采购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5 时至 18 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广西 (略) 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的材料:
(1)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时提供);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购买时提供);
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50 元,如需邮购,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略)仟元整(¥2000.00),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钞形式提交至广西 (略) 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 (略) ,开户银行: (略) 民族大道 (略) ,银行账号:4500 1604 6530 5070 3663】,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钞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6.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 (略) 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地址: (略) (略) 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联系人:汪崟、梁敏 联系电话/传真:0771-(略)
8.2 招标人:上海浦东 (略) 南宁分行
地址: (略) (略) 22号
联系人:雷捷 电话/传真:0771-(略)/0771-(略)
广西 (略)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