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南渡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海口示范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南渡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海口示范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南渡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海口示范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
(二)项目内容
拟定实施计划,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专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规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对《南渡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海口示范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经费预算
《南渡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海口示范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项目总费用不超过24.57万元。申报单位应根据有关取费标准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在整个服务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单位组织过国内同类项目技术审查工作,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填写《 (略) 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提出工作思路、内容及方法,务必明确进度安排、经费测算标准和经费测算结果等。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加电子光盘直 (略) (略) 美兰区琼山大道 (略) 水务厅4楼407室。(信封上需注明“某某单位+《南渡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海口示范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并注明联系人)。*@*q.com。
(二)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四)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五)项目最终成果的 (略) 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邮寄、邮件等报价。
(二)本项目由我厅规划计划与科技处轩先生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
附件: (略) 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
(略) 水务厅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