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涉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涉行审投字【2022】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工程名称:涉县城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生态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监理2.1.2 建设地点:井店镇台村西北侧1.70km的低山谷地带, (略)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2.1.3 建设规模:本项 (略) 生活垃圾卫生垃圾填埋场进行生态修复治理,总占地面积32579平方米,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1.渗沥液处理区:渗沥液调节池加固2.垃圾填埋区:垃圾堆体整形,封场覆盖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地表水收集导排系统,覆绿工程,燃烧火炬,同时对垃圾坝进行加固、边坡防护,配套监控、安防道路维修及新建等。2.1.4 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保修期满。2.1.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2.1.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 (略) 政公用工程监理*级资质及其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1-10 08:30至2023-01-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1-30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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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涉县涉城镇清泉路西头北侧 | 地址: | (略) 涉县经济开发区开元大街西侧 涉县创业就业孵化园内503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牛永红 | 联系人: | 付丽静 |
电话: | 0310-* | 电话: | 0310-* |
传真: | 0310-* | 传真: | 031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