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播电视台所属房屋12处(1、向阳区八委七组有限收费办建筑面积326.57平米,2、向阳区八委原广播电视局综合楼,建筑面积795.12平方米,停车位18个,3、向阳区八委原广播电视综合楼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06.36平方米,4、工农区14委黎明花园B区a栋118室,建筑面积82.26平方米,5、东山区一委政府家属综合楼109室,建筑面积50.81平方米,6、南山区鹿林小区二号综合楼1101室,建筑面积97.55平方米,7、兴山区休闲小区综合楼104室,建筑面积83.47平方米,8、兴安区兴安小区A组团107室,建筑面积85.05平方米,9、东山区新华农场向阳小区三号楼,建筑面积98.25平方米,10、南山区五指山公园内机房建筑面积355平方米,11、向阳区八委广播电视局综合楼十层部分机房,租赁面积19平方米,12、工农区工交路与铁西路交汇处红旗小区,建筑面积97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