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医养康复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略) 河头 (略) 51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鸿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3月13日 至 2024年03月19日 | |
项目概况: | 青岛鸿 (略) 拟利用法人(于浩峰)位 (略) 河头 (略) 51号*的自有土地及厂房建设医养康复项目,项目投资*元,占地面积6918m2,建筑面积4200m2。诊疗科目:内科,外科,中医科,康复医学科,牙科,医学检验科,医学放射科,不设传染科;设煎药室,提供煎药服务;项目全年365天接诊,门诊每天工作8小时,急诊及病房24小时接诊,设90张床位;项目运 (略) 每天接诊量200人, (略) 人数500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法人现有楼房进行建设,无新增建筑物,施工期仅需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其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设备安装及调试产生的噪声。故本次评价不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进行分析。 (二)营运期 废气:污水处理站、煎药等废气经收集后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混合排入污水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水解/初沉+生化反应+二级沉淀+消毒)处理后, (略) (略) (略) 污水处理厂。 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医疗废物、格栅沉渣、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148号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