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锻件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姜山 (略) 7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德函(山东)环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3月13日 至 2024年03月19日 | |
项目概况: | 在原有工艺基础上增加钝化工序和模具加工生产线。该项目不新增用地,实施后产能不增加。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间污染主要包括:施工废水以及施工工人的生活污水;运输车辆汽车尾气、扬尘;施工机械噪声;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方以及生活垃圾等污染。 (一)大气环境 合理安排工期,采取遮盖、围挡、密闭、喷洒、冲洗等防尘措施,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堆放、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以防治扬尘污染;合理设置建筑垃圾存放场地,并按规定及时收集、清运、处置。 (二)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少量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略) (略) ,施工期废水经沉淀 (略) (略) 。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和车辆运输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同时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振动噪声。 (四)固体废物 建筑垃圾应集中定点存放,定期外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施工期生活垃圾应集中定点存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清运过程中车辆应遮盖,严禁沿途散落。 (二)营运期 废气:模具热处理、雕刻、焊接烟尘等工序废气经收集,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 (略) (略) (略) 姜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废电火花油、钝化废渣、中和废渣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148号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