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现有关 (略) 文件答疑记录2内容如下:
关于招标文件的封包与标记,招标文件第27面中要求“外层封套中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与第14面中“外包装上写明的内容”有冲突,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关于招标文件的封包与标记,以以下内容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 (略) 应改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中不应有任何投标人的识别标志。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内、外层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如下:
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G107 (略) 市京广立交桥至天紫路口增设交通设施工程第1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在 * 日09时30分前不得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