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和 (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征求相关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来安县汊河镇经济开 (略) 42号
建设内容:显微镜、电动工具、灯具、液压系统配件及天线测试架、转台生产项目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恒和 (略)
联 系 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
三、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 江苏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_0WnJIAkJWukFnbECl8WGw?pwd=5huc
提取码:5huc
公众可通过本链接查阅或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表,也可通过联系环评单位借阅。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邮件和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和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