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印发的《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乡县支持再生资源(金属类)综合利用行业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武政发〔2023〕20号)文件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县政府《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武政办函〔2024〕9号),已于2024年5月20日印发,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乡县支持再生资源(金属类)综合利用行业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武政发〔2023〕20号)废止。
特予以公示。
武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2日
我县印发的《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乡县支持再生资源(金属类)综合利用行业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武政发〔2023〕20号)文件因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县政府《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武政办函〔2024〕9号),已于2024年5月20日印发,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乡县支持再生资源(金属类)综合利用行业发展奖励措施的通知》(武政发〔2023〕20号)废止。
特予以公示。
武乡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2日
开通VIP·畅看最新项目全文信息
剩余会员时长将自动延长
扫描添加客服微信
暂无历史邮箱
使用微信扫一扫关注
“销邦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