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5月28日我局受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5—*(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保窗口)
传 真: 0535—*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东北角(商务中心公园北侧)
邮 编: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备注 |
1 | (略) 氰化贫液处理项目 | (略) 金城镇龙埠村 888 号 (略) 现有厂区内 | (略) | 山东竹 (略) | 2024-5-28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