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阜阳市颍东区乡 (略) 设备采购
二、 (略) :YD2022FS0070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2年7月14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设置畸短的交货期不合理,是以不合理的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嫌为特定供应商提供中标便利。
回复:关于合同履行期限,招标文件要求:合同签订之后,场地具备安装条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交付,此条并非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招标文件并未要求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交付,而是要求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交付,从投标人中标、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到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有一定时间,如果投标人系专业的设备生产企业,在此期间完全能够交付产品。
投标人作为专业的设备生产企业,相应设备配件甚至成品等都应当有库存, (略) 有设备或配件都在中标之后才重新组织生产,否则,投标人根本就没有相应的中标实力。
关于投标报价包含车辆上牌费的要求,也非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车辆上牌的相应手续及时 (略) 门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略) 有投标人而言都是公平的。此项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没有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在没有签订合同前就要求中标人缴纳合同履约金,属于变相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得保证金,且限定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回复:根据“《阜阳市招标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管理规定》第二章履约保证金的提交 第七条中标人(成交人)应按照招标(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提交)手续, (略) 分应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履约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期限,在政府采购合同第49页,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确定为验收合格之后退还。质疑人在不了解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断章取义,且质疑政府恶意扣押履约保证金,应当通读招标文件全文,然后再提出合理质疑。
政府采购合同第47页履约保证金条款约定可以采用支票、本票、保函等现金及非现金方式,招标文件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补充为?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函 。
质疑事项3:招标文件中关于得分相同确定中标候选人的原则及标准:“(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者优先;若得分与投标报 (略) 投产品同为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产品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 不合理,违反《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回复:此条为阜阳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公开招标文件中固定模板,如有疑问,需向阜阳市公 (略) 提出意见。
质疑事项4: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不合理,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并完成相应的服务后,付清合同款。”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务库[2020] (略) )给予中小微企业价格10%优惠折扣,是积极响应和支持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但所设置付款方式无疑是对中小微企业实行歧视待遇,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小中微企业参与项目竞争。
回复: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略) 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标,中标人是否为中小企业暂且未知。中标人可依据自身企业性质,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得通知》中“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没有约定预付款的,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可以支付预付款”申请符合自身的付款方式。结合本次招标的客观情况,投标人交付的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及合同约定,需要投标人验收、使用之后才能确定,因此,在验收及审计过后才付清合同款合法合理。最后,竣工验收及审计的时限等,相关法律都有明文规定,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中标人完全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合同款项及违约金,招标文件不可能事无巨细都要罗列清楚,对于法律明文规定的事项,不用一一罗列。此项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5:明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 (略) 属行业。
回复: (略) 属行业为工业。
质疑事项6:
(1)请采购人、代理机构删除固定参数、删险要求提供“欧盟强制性安全认证(CE认证)”不合理规定。
(2)请采购人、代理机构删除与金同履行无关的“检验报告”,评审标准应细化和量化到相应区间。
(3)请采购人、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业绩”,评分项的内容,建议修改为\"环卫车辆及设备\"业绩
(4)采购人,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规定,删除要求提供七星级售后服务证书。
(5)请采购人、代理机构删除与合同履行无关,货物服务质量无关的证书。
回复: (略) 要求的评分标准等内容不存在限制及排斥潜在供应商, 设备要求产品专业性强,关系到人民生活的 (略) 会的和谐稳定,作为投标人,必须严格把控,采购的产品必须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及要求,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而相关的检测或者认证需要专业的环保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常态化的开展检测工作。各评审项是从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产品品质等各项综合考量各投标人的能力,确保本项目能保质保量的达到使用单位的要求,故内容不做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 (略) 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 (略) 分,以此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阳市颍东区城市管 (略)
地址:阜阳市颍 (略) 越都大厦
联系方式:055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山东同力 (略)
地址:安徽省阜阳市 (略) 皖西北商贸城国际服装城11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工
电 话: ***
2022年8月3日
招标人(签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