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普 (略) 梅林互通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与概况
(1)项目名称:普 (略) 梅林互通立交工程
(2)选址选线:普 (略) 梅林互通立交工 (略) 梅林镇与云落 (略) ,为普惠高速预留互通立交,原预留互通名称为云落互通立交,北距池尾互通约9.72km,南距高柏互通约11.13km,为已建普 (略) 规划预留连接县道X109线的服务型互通立交。
(3)工程概况:
互通范围内普 (略) (略) 线长1.061km,拼宽中桥255.8m/3座,接长涵洞2道;新建匝道长1.855km,设中桥86.6m/2座、涵洞6道;设收 (略) ;改造县道X109线(9.5m宽双车道)长度约0.602km,设涵洞1道。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99号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 (略)
联系人:冀工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11号4栋4楼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来信请注明“普 (略) 梅林互通立交工程公众意见”)
广东 (略) 粤东分公司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