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7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鹤壁鹤源浚县200MW风电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略) 浚县王庄镇、善堂镇 | |||
建设单位: | 中广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 (略) 浚县王庄镇、善堂镇,永久占地21580平方米,临时占地*.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32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3万元。本项目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MW的风力发电机组(含风机、箱式变压器),装机容量100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风电场范围坐标为114度34分37.724秒~114度41分44.363秒,35度49分34.255秒~35度41分20.713秒,场区内地形平坦,海拔高程在50~70m之间,属于平原风电场。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全部回用于砂石料冲洗、拌和土和水泥等,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废水不外排。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管理人员及风电场运行维护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且废水量小,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作为绿化用水和道路洒水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2)废气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尾气,企业采取文明施工,采取相应的防风抑尘措施抑制扬尘的产生;施工机械尾气产生量较小,对环境的影响较小。营运期无废气产生及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夜间不进行施工,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营运期采取低噪声风力发电机组,低噪音变压器、墙体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废 施工期土石方合理平衡,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生活垃圾定点集中收集,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中转站处置。营运期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垃圾处理场处置;风机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含油废抹布由检修人员及时带走,暂存于升压站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变压器事故废油经站内事故油池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浚县分局 | 受理地点: | 浚县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3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