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生春 (略) :
你公司报来的《铜陵生春 (略) 年产*平米超耐水烫金膜、亚光膜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09-*-04-01-*)已收悉。项目租赁桥港园区厂房5000平方米,购置涂布机、UV涂布机、UV固化机等生产、检测设备23台套,达到年产高性能光学膜材约*平方米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元。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在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管委会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总体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桥港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后, (略) (略) 排入桥港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二)切实加强全厂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设计建设和维护管理。配料搅拌在密闭分散车间内进行,对分散车间设置整体负压抽风系统;涂布区域设置软帘局部封闭,对涂布设备、烘箱和固化机进行封闭负压收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脱附+RCO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安徽省地方标准《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工业》(DB 34/ 4812.6-2024)表1中排放限值。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涂料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含油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危废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厂内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安徽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四)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
(五)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新建事故池(40m3)一座,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事故池,不排入外环境。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按照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印刷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和《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建立健全监测制度,开展环境监测,依法向社会公开监测结果。严格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三、根据全省排污权交易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新改扩建设项目不涉及许可排放量核定要求的,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指标不需要进行排污权交易。经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核定,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为2.1t/a。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指标由安徽 (略) 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中置换。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依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五、按照《报告表》明确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若项目的建设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由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和枞阳经开区建设和生态环境局负责该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8QHHH613)
安徽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