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地名称: (略) 涞水县 (略) 政公用设施建 (略) (略) 建设项目(第一标段)1.2工程地点: (略) 涞水县经 (略) 北区1.3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1.4施工时间:2024年11月10日至2025年05月31日 1.5报价方式:按机械型号(工程名称)分别报出单价,包含增值税专用发票价。1.6付款方式:(略)(略)双方每月15日前完成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工程量、金额的对账,并以双方对账金额由(略)方开具当月机械租赁使用结算书,(略)方向(略)方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月以实结算,工程量以(略)(略)双方(包括审计单位)核定的工程量为准,付至当月结算金额的70%,剩余30%租赁费在机械全部退场后6个月内付清。当建设单位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延期支付(略)方工程款时,(略)方无条件同意(略)方相应延迟支付(略)方工程款(无息)。1.7.1合同签订:本次机械租赁由 (略) 与中标方签订合同。1.7.2本次招标确定三家中标单位,合同单价为报价最低的单价。工程量详见机械租赁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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