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会昌 (略) 项目 [第2次答疑澄清公告]
[2022-07-28]
各潜在投标人:一、答疑内容问:根据2018年08月“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事项改革的通知”第四条“精简审批事项。取消施工合同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等事项。”的规定。《会昌 (略) 》项目招标文件“商务评分内容中的施工单位业绩评审依据第2条“经备案的施工合同”是否为“施工合同”即可。附网页打印截图,敬请核对并回复为盼!答:详见变更信息。二、变更信息 变更内容:原招标文件第二节综合说明七、评标(三)商务标 (略) 评分项目评审因素及评分值评分标准6企业综合素质(25分)施工单位业绩5分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完成过自2017年07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过建筑面积≧ *** .85平方米的建筑类项目者得5分。评审依据:投标人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两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1、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2、经备案的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现变更为:原招标文件第二节综合说明七、评标(三)商务标 (略) 评分项目评审因素及评分值评分标准6企业综合素质(25分)施工单位业绩5分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完成过自2017年07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过建筑面积≧ *** .85平方米的建筑类项目者得5分。评审依据:投标人除必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两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1、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2、施工合同;3、施工许可证;4、施工图。以上内容是招标文件不 (略) 分,如招标文件与此份答疑公告 (略) ,以此份答疑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本工程发布的最新信息,由此带来的不便尽情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