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所属情况 | 单位名称 | 济南轨道交通 (略)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
标 的 量 | *.84㎡ | |
标的地址 | 新东站片区张马新府、冷水泉居、梁王新城、东站新苑 、景荷苑等5个小区。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济轨资开例会纪要〔2021〕29号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山国房估字(2024)第030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济南 (略) | |
标的简介 | 标的主要 (略) 历城区新东站片区张马新府、冷水泉居、梁王新城、东站新苑及华山北景荷苑等5个小区,共计632套住宅及591个储藏室,总面积共*.84㎡,房产所有权为:济南轨道交通 (略) ,用途:住宅居住为主,储藏室储存物品,具体以现场查勘为准,按房屋现状进行处置。
标的查勘联系人: 尹经理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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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0年 | 租金标准 | 首年租金: 374.*元/年起 |
租金标准说明 | 1.标的分别位于5个小区,共计632套住宅及591个储藏室:张马新府32套,冷水泉居127套,梁王新城269套,东站新苑197套,景荷苑7套。 2.第二年度开始每年租金价格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递增不低于2%。 | |||
付款期限要求 | 1.根据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在资产出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 2.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元(不得用银行保函)。物业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3.本项目装修期6个月,自实物资产交付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六个月装修期结束次日起开始计租金,即装修期开始前支付首期租金作为装修期后的第一个季度租金,其后每期租金提前30天支付。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用于民用居住使用,不得用于酒店、民宿等用途;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不得从事违法活动等。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承租方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承租方公司注册时间须满5年(含),注册资金不低于*元(含),经营范围须包含“房屋租赁”等相关业务,且在“ (略) (略) ”已通过“租赁企业”备案; 3.财务要求:需提供近3年度财务状况表; 4.信誉要求:承租方需 (略) (略) 场的良好信誉口碑及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承诺无恶意克扣、不退租客押金等行为的保证书(加盖单位公章);承租方企业必须无经营异常,且需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http//http://**.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 (略) 页截图; 5.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其他标的要求 | 1. 承租方承诺经营改造方案须满足出租方对该项目的整体规划要求,且不得转租,租赁期内接受出租方的运营监督; 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合同期内房屋维护修缮、 (略) 维护维修、污水处理、防盗门窗等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事宜均由承租方负责,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注意安全,对承租房房舍、电路、家电、燃气等经常检查、维修、维护,并规范使用,保证使用安全,该房屋或因此房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概与出租方无关。 | |||
保证金额 | *元整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浙商银济南分行 账 号:*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略) (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公示期 | 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15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7个周期。 | ||
交易 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略) 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报 名 联系人 | 靳先生、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