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城中心小学扩建工程
发布时间:2022-11-05 08: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2年11月05日至2022年11月29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
招标编号: CQACQA*
建设单位: (略) 莞城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 (略)
监督部门: (略) 莞城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莞城中心小学扩建工程
工程地址: (略) (略) 桥路70号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7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包括对莞城中心小学原有3号、4号、5号教学楼进行改建,新建厨房、体育器材室、钢结构风雨廊、大门、消防水池、室外工程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9531.65平方米,建筑最高层数6层,建筑主体最高高度为23.1米,最大单跨跨度11.4米。
发包范围:莞城中心小学扩建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2.装修工程;3.结构加固工程;4.电梯结构工程;5.电气工程;6.消防电工程;7.通风空调工程;8.弱电工程;9.给排水工程;10.抗震支架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1、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本款第5项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 (略) 〔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2年12月12日 至 2023年07月17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11月29日09时30分开标室(10)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9日09时3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10)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22年11月30日09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 (略) (略) 开标室(10)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11月05日08时30分至2022年11月29日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 (略) 公共 (略) 下载(网址:http://**)
图纸费:*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林山0769-*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卢贵峰0769-*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 (略)
其他情况说明:1、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 (略) 公共 (略) (网址:http://**)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如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 (略) 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 (略) 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根据《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 (略) (略) 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9、投标保证金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或保险电子保单。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略) 莞城工程建设中心,电话:0769-*,地址: (略) 莞城 (略) 民广场南楼515室;招标代理机构:广东 (略) ,地址: (略) 南城街道雅园富丽大厦A502,电话:0769-*。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略) 莞城工程建设中心
(略) 的网址和方法: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