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篷布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姜 (略) 593号 | |
建设单位: | 青岛吉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青岛 (略)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5月20日 至 2024年05月24日 | |
项目概况: | 项目总投资约*元,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8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座生产车间,布置拉丝机、织布机、涂膜机等生产设备以及新建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项目投产后年产3400吨12m聚*烯塑料蓬布、2300吨8m聚*烯塑料蓬布、4300吨4.6m篷布卷材。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青岛广 (略) 厂房,厂房内部简单修整后进行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随着设备安装、调试结束,施工期环境影响随之消失。 (二)营运期 废气: 熔融挤出废气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P1排放。 熔融挤出(涂膜)废气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P2排放。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略) (略) 姜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喷淋塔过滤残渣、沉淀池残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审 批 单 位 | 名称: | (略) 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 |
联系电话: | 0532-* | |
传真电话: | ||
通讯地址: | (略) (略) 148号 | |
邮政编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