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中小企业执行情况公示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现对本部门(单位) 2023年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本部门(单位) 2023年预留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计 3.*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元,占 69.23%。
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明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 采购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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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复印纸 | 项目整体预留 | 0.2500 | |
2 | 采购电视机 | 项目整体预留 | 2.0000 | 中国共产党永春县委政法委员会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 |
3 | 多功能一体机采购 | 项目整体预留 | 1.0000 | 中国共产党永春县委政法委员会多功能一体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ZG-*-*] |
部门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永春县委政法委员会
日期: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