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平武夷山水城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5月18日08:33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19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欧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9-*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建阳区武夷山水城北一区5A二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女士 联系电话:*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闽越房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延平区解放路95-97建大商厦五层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欧工 联系方式:0599- * |
项目概况
南平武夷山水城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延平区解放路95-97建大商厦五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PMY[2023]-043
项目名称:南平武夷山水城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元) | 合同包预算(元) | 邀请保证金(元) | |
1 | 1-1 | 南平武夷山水城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 1 | * | * | 19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安装完毕提供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18日至2023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延平区解放路95-97建大商厦五层
方式:报名期限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 18 日至2023年 5月 22日(节假日,周末不售),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领取招标文件。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延平区解放路95-97建大商厦五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延平区解放路95-97建大商厦五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邀请书
(略) 闽越房 (略) 采用询价方式组织南平武夷山水城灯光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报价。
- 项目编号:NPMY[2023]-043
2、邀请内容及要求:详见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邀请通知书第四章》。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邀请通知书第六章。
6、报名
6.1报名期限:详见邀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2 报名期限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8 日至2023年5月22日(节假日,周末不售),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领取招标文件。未报名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收。
7、邀请通知书的获取
7.1邀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详见邀请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邀请通知书的提供期限与邀请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 (略) 延平区解放路95-97建大商厦五层。
7.3、邀请通知书售价: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24 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9、公告期限
9.1邀请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9.2邀请通知书随同邀请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邀请公告的期限保持一致。
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3年5月24 日下午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地址: (略) 延平区解放路95-97建大商厦五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1、其他补充事宜
(略) (略) 委托, (略) 闽越房 (略) 对编号NPMY[2023]-043南平武夷山水城灯光设备采购项目组织邀请招标,现邀请福建 (略) 、杭州彩熠 (略) 、 (略) 、宁 (略) 前来参加报价,未被邀请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建阳区武夷山水城北一区5A二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法:*
代理机构: (略) 闽越房 (略)
地址: (略) 延平区解放路95-97建大商厦五层
联系人:欧女士
联系方法:059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建阳区武夷山水城北一区5A二楼
联系方式:陈女士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闽越房 (略)
地 址: (略) 延平区解放路95-97建大商厦五层室
联系方式:欧工 联系方式:0599-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工
电 话: 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