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年产(略)个塑料化粪池、(略)个塑料桶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长沙县江背镇朱 (略) (略)栋(湖南 (略) 内)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年产(略)个塑料化粪池、(略)个塑料桶项目位于 (略) 长沙县江背镇朱 (略) (略)栋(湖南 (略) 内),项目建设面积为678.62m2,项目总投资(略)元,其中环保投资11.(略)元,建设内容 (略) 、 (略) 、原 (略) 、成 (略) 、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废暂存间,产能为塑料化粪池(略)个/年,塑料桶1个万/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营运期影响及措施: ①废水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水污染物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中表4三级 (略) (略) ,最终进入江背 (略) (略) 理达到《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肖梅坝(三岔河支流)。因此项目所产生 (略) 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②废气达标排放分析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吹塑、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臭气,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 项目吹塑、挤出工序有机废气(VOCs)和臭气经过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工艺对有机废气的去除率约51%,通过15m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吹塑、挤出工序有机废气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新建企业执行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破碎工序产生少量的粉尘,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2015)及其2024年修改单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运营阶段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外排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造成明显影响。 ③声环境影响 吹塑机、冷却塔、风机、破碎机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对产生噪声设备应采取车间隔声、低噪设备及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同时对设备进 (略)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加强夜间生产管理,确保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在此基础上,不产生噪声扰民现象。 ④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置于垃圾桶中,定期交由环卫部 (略) 置;一般固废收集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 (略) 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 (略) 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固废均能 (略) 置,达到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联系地址:长 (略) 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略) 联系电话:0731-(略)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1日-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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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1日
年产(略)个塑料化粪池、(略)个塑料桶项目(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