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受北部湾季风低压影响,预计5月28日至31 (略) 有较强降雨过程,并伴有短时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过程累积雨量100~250毫米、局部 300 毫米以上。市气象局已于5月27日17时40分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四级应急响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 5 月 27 日 18 时 (略) 洪涝灾害四级应急响应。按照《 (略) 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和《 (略) 建筑施工领域防汛抗旱防台风应急预案》的规定,决定自5月27日18时20分起 (略) 建筑施工防暴雨洪涝灾害四级应急响应。
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略) 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立即启动各项目部防暴雨洪涝四级应急响应措施。
二、做好建筑工地防御暴雨洪涝灾害措施
(一)全市项目立即停止室外施工作业,关闭室外施工用电、撤离室外施工人员;
(二)安排人员重点检查、监控在建工地的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脚手架、临时用电安全状况;
(三)加固并密切监控办公、生活临时活动板房、简易工围墙等临时设施;
(四)遇到六级以上的大风、强降雨、打雷等恶劣天气,按照应急响应要求停止吊装作业、脚手架安拆以及露天攀爬、高空作业等室外露天作业;
(五)做好转移低洼地带、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的人员准备;
(六)备足备好防汛物资,安排人员实施24小时值班值守;
(七)保持信息畅通,及时接收并传达气象信息,第一时间上报险情和受灾损失情况;
三、解除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 (略) (略) 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的终止应急响应通知为准;
(二)解除四级应急响应后各项目施工、监理带队对项目开展检查,确保消除安全隐患,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报请监理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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