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平罗县红崖子 (略) 路况提升及安防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平交发〔2024〕5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红崖子 (略) 路况提升及安防工程
(项目代码:2406-*-18-02-*)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平罗县交通基础设施,促进周边区域交通和经济协调发展,构建便捷、畅通、安全、 (略) 交通体系, (略) 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营造良好招商引资环境,对推动平罗县经济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红崖子乡。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线总长4.585km, (略) 等级 (略) ,设计速度40km/h,起点接国道244K45+300处,路线自西向东布设,终点 (略) ,路基宽度为10.5m,路面宽度为7.5m,人行道宽1.5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略) K0+000-K4+585.2 (略) 进行病害处治,铣刨0.6cm后撒布粘层油,整体加铺4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道路两侧拆建彩色道砖人行道(宽1.0m-1.5m),路面增加彩色标线、音乐标线;道路两侧公交站提升改造,增加文化小品、交通标志、视线诱导设施,并设置道口标柱、百米桩、里程碑等其他交安设施。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6月-2024年10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52.*元,其中:工程费用570.*元,其他费用63.*元,预备费*元。
资金来源: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元和县财政配套资金244.*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 (略) (略) ,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