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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2023年燃料供应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我部拟组织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采购意向进行公示,欢迎相关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3年燃油供应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HLZMZ-W1005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地点: (略) 。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
醇基燃料类。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醇含量≥95%,本次燃料采购招标主要保障湛江某部食堂炊事用油,全年采购测算金额约200万元,具体采购金额以实际发生的业务数量为结算依据。
(三)中标数量及说明:拟招标1家燃料供应商,共1个包组。选取综合评分高的前三名供应商,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预中标供应商,排名第二、第三的备用供应商。服务期预计1年,其中考察期6个月,考察合格后方可续签后6个月合同。
(四)需求公示期: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19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2022年审计报告。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及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承诺声明);
(三)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承诺声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承诺声明)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醇类、醇基类)(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供应商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承诺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资格条件、服务内容、要求等条款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和意见建议,采购人将根据质疑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合理的参数及服务要求。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六、意见反馈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需求公示时限内电话告知后,将书面材料送至我部。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先生 *
地 址: (略) 麻章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