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盱眙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盱眙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盱眙渔光、农光、林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作出批准意见的公示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从即日起不少于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盱 (略)
项目名称:国 (略) 盱 (略) 盱眙渔光、农光、林光互补光伏复合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盱眙县9号地块,涉及黄花塘镇、天 (略) 域(详见附图1红线范围)
编制单位:淮安诺涵 (略)
项目概况:该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略)平方米
公众参与情况: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6日在盱眙县 (略) 站受理公示,无反对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2.根据《报告表》所述,本项目施工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空 (略) 域、耕地以及林保林地,且项目已纳入《盱眙光伏项 (略) 专项规划》,你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限制施工范围,避免对周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产生不良影响。
3.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避免在晨昏和正午进行大型机械施工;尽量避免雨季施工作业;对裸露的开挖面及时盖上苫布,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土方分层开挖分层回填,回填之前集中堆放,土体表面覆盖苫布,同时在堆场周围修建排水沟等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工作,严禁施工人员捕捉、猎杀、捕捞野生动物和鱼类;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直排各施工鱼塘、沟渠。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生态恢复、绿化工作, (略) 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生态恢复等保护措施。
4.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机械、车辆清洗等废水经隔 (略) 理后回用场内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 (略) 。
5.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单位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现场封闭管理,并设置施工围挡;施工现场进出口进 (略) 理;土方、物料、裸露地面、建筑垃圾等进行覆盖、绿化等进行有效防尘;定期 (略) (略) 段洒水防尘。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限值。
6.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工艺;合理控制施工时间,加强交通管控,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略)-2008)中1类标准。
7.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项收集、贮存 (略) 置措施。施工期废油(HW08)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沉淀池沉渣、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受 (略) 置;废安装材料、废太阳能电池板由厂家回收;废变压器油(HW08)交由有资质单 (略) 置。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的要求。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7-(略)
通讯地址:盱 (略) 综合审批科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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