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我局拟于近日批准《株洲 (略) 年产500吨特氟龙金属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 (略) 年产500吨特氟龙金属制品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荷塘区仙庾镇徐家塘村 |
建设单位 | 株洲 (略) |
环评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株洲 (略) 投资*元,租赁 (略) 荷塘区仙庾镇徐家塘村空置厂房,建设“株洲 (略) 年产500吨特氟龙金属制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主要从事特氟龙金属制品的加工生产。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可年产500吨特氟龙金属制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分析及采取的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喷砂、喷粉粉尘、固化有机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营运期颗粒物、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固化工序非*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间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交由周边居民做农肥。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项目生活垃圾经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