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1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24-*(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南湖新区农科路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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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烘干项目 | (略) 胡集镇金山村 | (略) (略) | 武汉中环达 (略) | 项目概况(1)主体工程:在现有项目主厂房内新增一道烘干工序,新增一台滚筒烘干机,该滚筒烘干机配套一台生物质热风炉供热(以成型生物质作为燃料,功率为55kw),对物料进行烘干处理,可年烘干水泥缓凝剂80万吨。。 (2)公用工程:给水工程、供电工程、排水工程等。 (3)储运工程:主厂房内设置一处生物质燃料库,采取三面封闭措施,使用吨袋包装,最大储存量为10吨。 (4)环保工程:废气处理、废水处理、噪声处理、固废处理。 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加强对大气污染源防治管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施工场地的粉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粉状材料做到文明装卸、专人管理,不得露天堆放。 运营期热风炉产生的热空气进入滚筒烘干机中,对混料后的物料直接烘干,烘干废气和热风炉废气经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排放限值要求:烟尘30mg/m3,二氧化硫 200mg/m3;氮氧化物300 mg/m3。 应加强成型生物质燃料的管理措施,应堆存在三面封闭的库房里,减小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的影响。项目无组织污染物外排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应加强对水污染源防治管理措施,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营运期无生产用水,项 (略) 内部调剂,无需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废水。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相应”的原则全阶段进行控制。磷石膏原料仓库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防治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3、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优化厂区内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隔声、设备基础安装减振垫、设备与管道采用柔性连接、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措施减少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场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后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妥善利用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热风炉炉渣)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项 (略) 内部调剂,无需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 |
2 | 800套/年高端环保制砂装备制造项目 | (略) 经济开发区西环三路 | (略) | 武汉中环达 (略) | 项目概况:(1)主体工程:设置装配中心、下料区、原料仓库、制作区、喷涂中心、成品展示区、办公区、危险废物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 (2)公用工程:给水工程、供电均依托钟 (略) 。 (3)环保工程:建设生活废水处理、固废处理、噪声治理、废气处理等设施。 项目总投资7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加强对大气污染源防治管理措施。按功能划分厂区,包括管理区、原料区、生产区、产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等。 施工期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施工场地的粉尘物料均应用帆布覆盖。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外运车辆应覆盖,严禁沿途遗洒,对于粉状材料做到文明装卸、专人管理,不得露天堆放。 运营期严格控制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加强衔接口密封等措施控制,同时安装轴流换气扇加强车间通风。按照要求及时更换活性炭等环保处理装置原料,确保具备合格的处理能力。 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加强对机加工过程中切割烟尘、焊接烟尘的管理,应采用移动式配套集尘器收集粉尘;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应设置在封闭式抛丸间负压收集,经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排放。上述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调漆、喷漆和晾干工序应在整体封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进行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上述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二*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 严格控制生产废气无组织排放。对涉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进行控制。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要求;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建设项目所排污染物国家标准已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的一律执行,目前国家排放标准中暂未规定特别排放限值的,待相应排放标准修订或修改后,建设项目需执行相应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实施时间或标准修改单发布时间同步。 2、严格落实《报告表》水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不应采取冲洗的方式清洁地面,不应产生冲洗废水,应定期对地面清扫;生活污水经厂区国标化粪池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钟祥第一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钟祥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加强设备维护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要求。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后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妥善利用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边角料,抛丸工序除尘器收尘、废钢丸、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切割和焊接工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尘,应集中收集,交由相关专业回收单位利用。 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含油漆抹布手套,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建设危废暂存间,按其规定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并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少量含油抹布手套、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3 | (略) 公路应急物资储备供应站建设项目 | (略) 九里乡赵庙村(富水路南侧) | (略) (略) | 武汉中环达 (略) | 项目概况:(一)主体工程:1、沥青拌合站1座,设置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主要包括冷料配给系统、干燥加热系统、提升系统、筛分系统、计量系统、拌和系统、除尘系统、粉料供给系统、沥青供给系统、电气控制系统、气路系统等;2、沥青储存库1座,设置沥青罐,容积5000m3 2个、2000m3 1个、20m31个,一次性存满负荷储沥青1.5万吨。(二)储运工程:1、冷料仓,设置1个料棚,位于拌合站西侧,用于碎石堆放,料棚采取半封闭设置,采用彩钢板顶棚,三面设置围墙; 2、粉料仓,于沥青拌合站内设粉料供给系统1套,其中新粉仓50m31个,回收粉仓25m31个,回收粉暂存仓1.5m31个;3、办公楼、食堂、辅助用房、磅房、门卫室。(三)公用工程: 给水设施、排水设施、供电设施等。 (四)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 总投资为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2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场地要设置围挡,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合理布局土砂石堆场,并采取覆盖防尘等措施。 运营期应在厂区进出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应加强生产区物料投料、车辆运输的管理,物料输送应采取密闭输送,对砂石堆场采取顶部棚化、三面封闭、遮盖措施,并加装喷淋装置。 导热油炉采用柴油为燃料,柴油燃烧废气经引风机收集后经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外排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 项目骨料烘干配套柴油燃烧器,燃烧废气进入烘干筒直接烘干骨料;搅拌缸及出料口沥青烟气通过集中负压管道收集引至烘干筒燃烧器燃烧后,进入烘干筒;沥青罐加热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回收,不凝气体再经负压管道收集引至烘干筒燃烧器燃烧后,进入烘干筒。上述废气由引风机收集至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气筒)排放。污染物SO2、NOx、苯并[a]芘、沥青烟、非*烷总烃、颗粒物外排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限值要求。 石粉筒仓顶部设有呼吸孔及仓顶脉冲除尘器,进料粉尘经仓顶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污染物苯并[a]芘、沥青烟、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的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报告表》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厂区进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收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营运期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系统处理后经沉淀后回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收集池(清水池)收集并沉淀后回用于车辆冲洗;冷却水采用自来水,为间接冷却,循环冷却水定期排入沉淀池,回用于车辆冲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经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车间密闭,选用低噪声动力设备与机械设备,合理布局,对机械噪声采取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运行时对设备进行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对厂内来往的机动车进行严格管理,使厂内的交通噪声降到最低。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妥善利用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防止造成二次污染。营运期餐厨垃圾委托专业回收单位回收;不合格碎石料、沉淀池沉渣、地面沉降粉尘收集后外运建筑工地用于基础填埋;除尘器粉尘作为原料回用;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建设危废暂存间,按其规定进行管理。收集时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危险特性、物理形态、运输要求等因素选择合适的包装形式,集中到危险废物仓库暂存,并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少量废含油手套、抹布、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