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青城市冷链仓储智慧物流配送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建议书变更的批复
(略) 南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的《 (略) 冷链仓储智慧物流配送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立项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文件和《 (略) 冷链仓储智慧物流配送中心二期建设项目立项变更的情况说明》,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冷链物流需求,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原则同意变更( (略) 冷链仓储智慧物流配送中心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1-#-04-01-#)。
二、项目单位: (略) 南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 (略) 南湖新城。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由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 #.66平方米(合50.31亩)总建筑面积约4.#平方米,包括物流中心、智慧物流生产及交易中心、常温仓储、其他配套辅助用房、停 (略) (略)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及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及配 (略) 工程、给排水等其他配套工程及设施。变更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05.65亩,其中主体工程用地面积约50.31亩,总建筑面积约4.#平方米,包括物流中心、智慧物流生产及交易中心、常温仓储、其他配套辅助用房、停车位; (略) (略) 用地面积约55.34亩,道路长约700米、宽约28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及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及配 (略) 工程、给排水等其他配套工程及设施。
五、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6亿元,资金来源为本级政府投资及专项债券资金。
六、原批复文件共行审发〔2023〕451号作废。
七、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年,需要延期的需在届满前30日申请,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1年。
请你单位尽快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 (略) 审批,并抓紧落实环评、节能、施工许可等建设条件手续, (略) 批复后再开展下一步工作。
特此批复。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