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青城市冷链仓储智慧物流配送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略) 南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报来《关于 (略) 冷链仓储智慧物流配送中心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冷链物流需求,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 (略) 冷链仓储智慧物流配送中心二期建设项目(2311-*-04-01-*)。
项目单 (略) 南湖新城管理委员会。
二、项目拟建地址: (略) 南湖新城内。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由“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66平方米(合50.31亩),总建筑面积约*.99平方米,其中物流信息中心2栋建筑面积*.41平方米,智慧物 (略) 建筑面积*.32平方米,常温仓储建筑面积2569.44平方米,其他配套辅助用房*.82平方米。停车位125个, (略) (略) 约700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及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及配 (略) 工程、给排水等其他配套工程及设施”。变更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105.65亩,其中主体工程用地面积约50.31亩,总建筑面积约4.*平方米,包括物流中心、智慧物流生产及交易中心、常温仓储、其他配套辅助用房、停车位; (略) (略) 用
地面积约55.34亩,道路长约700米、宽约28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及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及配 (略) 工程、给排水等其他配套工程及设施”。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9个月。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6亿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涉及新增用地,需要办理用地选址意见书,编号为用字第*号、用字第*XS*号。
七、 (略) 南湖新城管理委员会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 (略) 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 (略) 南湖新城管理委员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 (略) 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十一、原共行审发〔2023〕458号作废。
特此批复。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