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1日-2022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46-*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河口区分局
电子邮箱:*@*http://**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略) 河口区地热供暖项目(一期) | (略) 河口区 | 中石化新 (略) | 东营 (略) | 本项目位于河口区,共分9个区块,分别位于:滨四路和河祥路两侧(一中及众富御园区块);河口区海昌路以西、渤海路以南(三义和花满庭区块);河口区河聚路以北、滨四路以东、湖滨路以西(鸣翠园、朗润园区块);西湖印象小区西侧、康宁路路南(西湖印象区块);河口区渤海路以南、河聚路以北、海宁路东侧(中海嘉园区块);河口区河聚路以南、河兴路以北、海宁路东侧(中央丽景区块);河口区渤海路以南、河聚路以北、海宁路东侧、海康路西侧(万和城小区块);新户镇新义路以东、镜湖社区(新户镜湖社区区块);滨四路以西;河兴路以北;河聚路以南(西湖悦府区块)。本项目计划建设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在鸣翠园朗润园、西湖印象、一中及众富御园、中央丽景4个区块各增加1口回灌井,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18556.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60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根据《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设置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运营期二氧化碳、氮气等伴生气经气水分离器分离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污染防治。施工期钻井废水排入井场防渗泥浆池中用于配制泥浆,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与废弃泥浆一起无害化处置,抽水试验废水经临时散热沉淀池处理后全部经回灌井回灌,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地及周边道路绿化降尘洒水。运营期地热水(未损失部分,可回灌部分)经气液分离器、回灌过滤器处理后回灌,回扬水经“混凝沉淀+双介质过滤+二级反渗透”工艺处理, (略) 管理部门及污水处理厂 (略) 政污水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需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对应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三)噪声染污防治。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井场施工设围挡,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泵体采用软连接,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2类标准。 (四)固废污染防治。弃土及时回填;废弃钻井泥浆进入防渗泥浆池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处置;过滤设施产生的砂、混凝沉淀废物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清运、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回收。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
2 | 3万吨/年融雪剂项目 | (略) 河口区山东河口经济开发区海宁路678号西侧2号厂房 | 东营 (略) | 山东鑫安利中 (略) | 项目占地面积约10亩,建筑面积约1100m2,购置1台原料料仓、2台滚筒式烘干机、2台对辊式粉碎机、1台产品料仓、1台包装机、输送带等生产设备,以外购的日晒工业盐为原材料,建成后年产融雪剂3万吨。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应根据《 (略) 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采取设置硬质围挡、蓬盖封闭、定期洒水等措施;采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确保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要求。运营期燃气炉窑安装低氮燃烧器,燃气废气和烘干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处理,粉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一起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的排放浓度限值、《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表 1 工业炉窑特征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原料产品贮存及生产活动均在密闭车间进行,加强下料粉尘、包装粉尘、未被集气罩收集的粉尘等管理,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的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掏用做农肥。 (三)噪声染污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固废污染防治。落地灰和职工生活垃圾均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固废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