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 (略) :
你公司呈报的《莒南县 (略) 莒南县第 (略) 理厂及配套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莒南县第 (略) 理厂,位于莒 (略) 街道 (略) 赵家河子村附近, (略) 以北,陡山西干渠以西,处理规模为*m3/d,处理工艺为“粗格栅+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初沉池+五段 AO 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V 型滤池+臭氧接触消毒池/辅助次氯酸钠消毒”,服务范围 (略) , (略) , (略) , (略) 、鸡龙河。配套工程为白龙河人工湿地和污水进水主干管道,其中湿地东起黄庄村(污水厂入河 (略) ),西至鸡龙河与白龙河交汇口,治理长
度约5.7km,治理面积约 237 亩;污水进水主干管道起点为南石桥村东侧现状污水提升泵站 (略) ,终点至新建第 (略) 理厂 (略) ,全长约3.5km。项目投资3.2亿元(其中一期投资1.45亿元)。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且已在山东省投资 (略) 备案,备案文号:2305-*-04-01-*。项目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设施,不在生态保 (略) 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建设项目已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CZ)建字第号),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废气、废
水、固废、噪声污染防治,强化水土保持、场地绿化及施工管理,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潍
坊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等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
染防治和管理工作;按照《山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
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7 号)、《山 (略) 移动机
械污染排放管控工作方案》(鲁环发[2022]1 号)等要求管理非道
路移动机械。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站恶臭经各自配套密闭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引至1 套“水喷淋+生物除臭装置” (略) 理后,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满足《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02)表 1 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要求。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加 (略) 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外排废水达标排放,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安装水污染因子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生态环 (略) 。 (略) 理站、仓库、危废库、污水管线等设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和采取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2类标准要求。
(五)按照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对贮存危险废物场所应采取防渗、防晒、防雨淋等措施,产生的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 (略) 置。一般固 (略) 理 (略) 置措施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要求。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制定应急预案并备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 (略) 理及防范能力。
(七)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落实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在工程开工前、建设过程中、建成和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该项目建设完成后,须按规定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本批复送相关督查部门,并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莒南县行政 (略)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