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按地块所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略) 潇贺大 (略) 交汇处西北侧A地块*.61平方米的1宗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明确土地使用条件。现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划拨用地目录》等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明确土地使用条件的有关地块公示如下。
一、明确土地使用条件前地块情况
使用权人 | 地块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略) 八步区江南街道厦良村民委员会第7、8、10、12、12-1、13村民小组 | (略) 潇贺大 (略) 交汇处西北侧A地块 | *.61 | / | / |
二、明确土地使用条件后地块情况
使用权人 | 地块位置 |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略) 八步区江南街道厦良村民委员会第7、8、10、12、12-1、13村民小组 | (略) 潇贺大 (略) 交汇处西北侧A地块 | *.61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不高于1.5,不低于0.6 |
三、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10个自然日,即2024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四、其他事项
该地块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贺州大道403号天和大厦) (略) 自然资 (略) 站(http://**)予以发布。如对明确土地使用条件的地块有关情况有异议, (略) 自然资源局反馈。
地 址: (略) 贺州大道4 (略) 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单 位: (略) 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74-*
联 系 人:陈先生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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