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关于支付2023年海南就业驿站(九所站)管理运营服务项目费用第二笔款项的公示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委托海南省 (略) 负责管理运营2023年海南就业驿站(九所站),该公司负责运营的海南就业驿站(九所站)服务期限从2023年5月11日-2024年5月10日止。根据《乐东黎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南就业驿站2023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乐人社〔2023〕87号)的工作安排,我局于2024年5月15日对海南就业驿站(九所站)进行2023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为83分,评定为良好等次。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规〔2021〕14号)和海南就业驿站(九所站)年度考核结果以及双方签署的合同书相关条款(年度考核等次为良好的,再支付项目购买服务合同总金额35%),现拟拨付海南省 (略) 管理运营2023年海南就业驿站(九所站)第二笔款项*元整(即:*元×35%=*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4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就业局提出。
监督电话:0898-*(县人社局)、0898-*(县就业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就业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