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相关规定,目前,《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向公众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抚宁区洋河灌区宋留干渠恢复供水工程
(2)建设单位: (略) 抚宁区水务局
(3)工程范围: (略) 抚宁区。
(4)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宋留干渠渠首拦河坝、干渠老旧渠道及部分建筑进行更新改造;渠道改造包括:土渠混凝土护砌3.96km;矩形渠新建或拆除重建4.1km,渠道清淤维修787m,拱涵清淤维修2.7km等;渡槽1处,过路涵及暗涵2处,倒虹吸3处,机耕桥1座,沿途分水闸20座,末端节制闸1座,末端取水泵站1座,末端管线长3.0km,信息化建设等;拦河坝改造包括:拦河坝及交通桥等。建成后,可灌溉面积为2.*亩,有效改善生态水供应环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 (略) 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
链接:http://**
提取码:rlu9
2、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评价范围内公众对项目选址、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等方面的建议、意见。
四、公众 (略) 络连接
公 (略) 络下载链接:http://**
提取码:2gn4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 (略) 抚宁区水务局
地址:河 (略) (略) 178号
联系人:孟凡杰
联系电话:0335-*
六、环评编制单位
河北 (略) 王工 *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4年04月18日~2024年04月30日。
(略) 抚宁区水务局
2024年0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