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参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受云南东风韵文旅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红河“东风韵”小镇自营门店食材采购采用比选方式采购。
2.比选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东风韵”小镇自营门店食材采购。
2.2交货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 (略) 东风韵景区范围内云南东风韵文旅 (略) 指定区域。
2.3资金来源:自筹。
2.4采购内容:红河“东风韵”小镇自营门店食材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冻品、调味品等(详见文件第六章:自营门店食材采购清单)。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2.6质量要求:供货商所提供的货品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供货商所提供产品应有相应资质证书及国家正规检疫合格证。
2.6.1质量要求明细:
(1)蔬菜:必须确保质量,是农残达标的新鲜蔬菜,符合CB/T*-2009《国家新鲜水果和蔬菜质量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水果:必须确保质量,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是农残达标的新鲜水果。
(3)肉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鲜禽肉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蛋类、奶类和豆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5)干货调料、主食、冻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质量检验标准、卫生标准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7交货要求:合同签订后,自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后,入围单位须在3日内按质按量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2.8入围家数:3家。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
3.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扫描件)。
3.2比选申请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含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元的类似食材供应项目业绩。(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供货协议等证明材料,需能体现业绩金额)
3.3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扫描件(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略) 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扫描件)。
3.4提供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比选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 (略) (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比选申请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略) 站查询截图)。
4.资格审查方式
4.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5日(法定公休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略) 328号 (略) 办公楼403室持授权书(原件)购买比选申请文件。
5.2比选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开始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 (略) (略) 328号 (略) 办公楼4楼第409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东风韵文旅 (略)
联系人:陈木子傲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略) 328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琦茹、周芸帆
联系电话:0871-*
邮箱:*@*q.com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略) 区支行
账号:*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