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 (略) 2025年长期租赁社会船舶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 (略) 2025年1至3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 (略) |
采购项目名称: |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 (略) 2025年长期租赁社会船舶项目 |
预算金额: | 230.(略)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C(略)其他水上运输服务 |
采购需求概况 : | 连 (略) 航标维护用船(一标段) 一、船舶要求:一艘交通船或辅助船,船舶吨位不小于50总吨,主机功率不小于150kw。 二、租船期限:从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止。 三、作业范围:连云港港、赣榆港、徐圩港、车牛山岛、达山岛等。 四、租赁船舶应完成的工作: 1、海上航标(含灯浮标、海上固定标志、灯塔等)的日常巡检维护、物资补给工作。 2、执行应急抢修、应急恢复、应急反应等任务。 3、配合航标船实施浮标起吊、保养、抛设。 4、航标技术测定、扫海工作。 5、其他任务。 灌 (略) 航标维护用船(二标段) 一、船舶要求:一艘交通船或辅助船,船舶吨位不小于50总吨,主机功率不小于150kw。 二、租船期限:从2025年3月20日起,至2026年3月19日止。 三、作业范围:徐圩港以南,燕尾港港,开山岛,响水水域,滨 (略) 以外,扁担港以北等。 四、租赁船舶应完成的工作: 1、海上航标(含灯浮标、海上固定标志、灯塔等)的日常巡检维护、物资补给工作。 2、执行应急抢修、应急恢复、应急反应等任务。 3、配合航标船实施浮标起吊、保养、抛设。 4、航标技术测定、扫海工作。 5、其他任务。 如 (略) 航标维护用船(三标段) 一、船舶要求: 一艘交通船或辅助船,船舶吨位不小于100总吨,主机功率不小于200kw。 二、租船期限:从2025年6月12日起,至2026年6月11日止。 三、作业范围:洋口港南北航道及锚地、东台风电场、东台H2风电场、如东风电场、华能如东风电场、如东H10风电场和启东H3风 (略) 域等水域。 四、租赁船舶应完成的工作: 1、海上航标(含灯浮标、海上固定标志等)的日常巡检维护、物资补给工作。 2、执行应急抢修、应急恢复、应急反应等任务。 3、配合航标船实施浮标起吊、保养、抛设。 4、航标技术测定、扫海工作。 5、其他任务。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5-02 |
备注: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