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 (略)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 (略) )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单位2022年0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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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渭南市(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技术支撑服务 | 采购内容:方案成果要求:(1)2022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渭南市(潼关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将工作成果报送渭南 (略) (略) ,经渭南 (略) 、渭南市政府审定后,由渭南市政府印发。(2)2022年4月底前,编制完成渭南市(潼关县)“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实施方案(细化),经省生态环境厅、 (略) 审核,由专家委员会论证通过后,随建设方案 (略) 备案;细化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目标,工作任务清单和分工,年度任务分解,每项任务的目标成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采购数量:11;主要功能或目标:1. 编制完成《渭南市(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确定任务清单和分工,做好年度任务分解,明确每项任务的目标成果、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等,通过专家评审, (略) 备案;2. 2023年至2025年,每年1月底前,撰写渭南市(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包括上年度先行区建设重要进展和问题;3. 参与渭南市(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并进行跟踪指导。;需满足的要求:技术服务要求:(1)2023年1月底前、2024年1月底前、2025年1月底前,分别编制完成上一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年度先行区建设进展、问题、解决方案及下一步举措,经省、市、 (略) 门审核同意后,报 (略) 。(2)委派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级别项目组人员,全程参与渭南市(潼关县)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及跟踪指导,发布具有示范意义的管理标准和规范,指导示范区内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的申及报实施,每年度项目组人员现场技术指导服务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 *** | 2022年03月 | 无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潼关 (略)
2022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