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 (略) :
你单位天基投土地〔2020〕17 号关于要求审批天台县生活垃圾应急及固化飞灰填埋场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和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天发改投〔2019〕84 号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容、 (略) 门联审意见、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 项目名称天台县生活垃圾应急及固化飞灰填埋场项目。
二、 项目建设地点县生活垃 (略) 东南侧 60 米山坳。
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工程、挡坝工程、 (略) (略) 等附属工程。
四、项目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总用地面积 *** 平方米, (略) 用地面积 *** 平方米,填埋场工程用地面积 *** 平方米;填埋场设计总库容为 *** 万立方米,其中飞灰库区设计库容为 9 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 10 年;应急库区设计库容为 3.5 万立方米,设计使用时间 32 天。
五、项目工期项目建设周期约 24 个月,其中施工期约 11 个月。
六 、 项目 概算 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 ***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万元,预备费 *** 万元;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七 、其他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 (略) 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的设计原则,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 712 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天台县 (略)
2020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