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前海宣明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宣明合伙”) (略) 持有的上海 (略) (以下称“宜汇公司”)等2户 (略) 置,东方前海惠跃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称“惠跃公司”)拟对持有的上海 (略) 100% (略) 置,特发布此公告。 (略) 以下简称为“我方”。
一、资产包情况
(略) (略) 等2户资产包包含债权2户,涉及本金 *** .96万元及相应利息与其他权益,分布在上海市。2户资产包项下涉及抵押物为位于上海市 (略) (略) 工业土地及地上建筑物1-14幢、 16-23幢(房地产权证载明土地使用权面积 *** ㎡,建筑面积 *** ㎡)以及位于上海市 (略) (略) 117室房地产(商业,面积 *** ㎡)、215室房地产(商业,面积 *** ㎡)、217室房地产(商业,面积 *** ㎡)。
截至基准日2022年7月31日,2户债权资产包(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列明如下: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形态 | (略) 在地 | 币种 | 本金(万元) | 利息、罚息、孳生利息等(万元) | 债权小计(万元) | 担保和抵押情况 | 当前资产状况 |
1 | 上海 (略) 系列债权 | 债权 | 上海 | 人民币 | *** .39 | *** .67 | *** .06 | 抵押、保证;有抵押物的债权本息 *** .76万元; 部分债权的担保人包括 (略) 、绍兴上 (略) 、杨建康、高鑫来;部分债权无担保措施 | 开业 |
2 | (略) 系列债权 | 债权 | 上海 | 人民币 | *** | *** | *** | 抵押、保证;有抵押物的债权本息 *** .45万元;部分债权的担保人包括上海 (略) 、高鑫来、绍兴上 (略) 、杨建康、周素娟、上 (略) 、上 (略) | 破产 |
合计 | *** .96 | *** .1 | *** .06 |
二、宜汇公司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宜汇公司成立于2009年7月28日, (略) 会信用代码为 *** 4XJ,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余丹,唯一股东为东方前海惠跃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务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
(二)宜汇公司资产情况
宜汇公司名下核心资产为位于上海市 (略) (略) 的工业土地及地上建筑物1-14幢、16-23幢。建筑物总面积 *** .6㎡,工业用地面积 *** .8㎡。宜汇公司曾于2017年与上海市徐汇区规划 (略) 签署《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土地出让面积为11, *** ㎡,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办公楼,容积率3.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34,705万元, (略) 暂未支付。
(三)宜汇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宜汇公司 (略) 负债务本金79, *** 万元(合计20笔),本息合计约170, *** 万元。其 (略) 名下房地产(上海市 (略) (略) 地块房地产)抵押担保,该5笔债务本金约45, *** 万元,本息合计约114, *** 万元。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 (略) 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包及股权交易的详细情况,请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资产包及股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方联系商洽。 (略) 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0571- ***
邮件地址: @@@ oqamc.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C座
邮编: ***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 (略) 门举报。
举报邮箱: @@@ oqamc.com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24日。
东方前海宣明投资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方前海惠跃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5日
中国东方 (略) 东方 (略)
2022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