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JNCZ-ZB-2023-25)
一、采购条件
1.呼 (略) 集宁车站拟定于近期召开集宁车站2024年度职工食堂(伙食团)食材采购竞争性谈判。
2.本次谈判仅限于本地区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供应商( (略) 集宁区)。
二、食材质量要求
1.具有肉类、水产类配送能力。所供食品为新鲜、经检疫合格产品,生禽肉类必须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装、运输、储存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严防污染,严禁配送进口冷冻食品。国产冷冻食品须有防疫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严禁配送超过保质期(或有异味)的产品。
2.具有蔬菜配送能力。蔬菜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各类蔬菜要保持最好的新鲜度。瓶、罐、袋包装的食品必须有明显标识(包括生产厂家、地址、净含量、生产日期、质保期等)。
3.具有粮油配送能力。包装完好,封口应牢固,不得破损泄露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物料;优质大米,米粒饱满,颗粒无生霉现象,无其他杂质、碎米,色泽、气味、口味正常,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食品生产许可标识、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4.雪花粉要求新麦面粉。优质面粉,气味、颜色、口味正常,符合国家标准,具备食品生产许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5.葵花油质量符合国标,无酸败、焦糊及其他异味,色泽透明均匀,不含异物,口感好。具备食品生产许可、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6.食品质量必须合格,提供食品的一切有效说明及合格证书,并能满足需求单位使用要求。食品实行“三包”在质量保证期内,对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供货方承担责任;所供食品出现两次以上质量问题的,停止供货商供货资格,对出现质量问题要赔偿;食品物料自身质量问题导致发生职工用餐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及人身伤害的,由供方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质量保证期:大米:自生产之日起6个月(配送到指定地点)。
面粉:自生产之日起6个月(配送到指定地点)。
食用油:自生产之日起6个月(配送到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货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批准成立的、合格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供应厂商具有营业执照等资质。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签字(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并本人办理相关事宜);
4.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用提供)、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6.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查询的无行贿犯罪的结果(截图打印)。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方提交招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的,需方有权依法追究供方的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确定方式
由集宁车站组成采购评审小组,与供应商就采购食材餐料进行评审。按照供应商资质、经营场店的规模、配送能力、同等质量和标准下供应商所报折扣率、售前售后服务承诺、货物到达期限、货款支付要求等综合条件,采取最高折扣率成交。折扣前采购价格不 (略) 场平均采购价格。
六、食材供应地点及方式
集宁车站现有3个职工食堂(伙食团),供货商根据伙食团提报食材计划当日配送;机关、南站、北运转食堂每日配送,所需食材按计划要求分类打包,装在符合食品要求的机械冷藏车上,配送到需方指定地点,需经管理人员验收后,方可接收。
七、其他说明:
1.供货合同签订后,履约期为一年,一年内供货商保证以不高于同期、 (略) 场平均价格供货;食材需方将不定期对供货价格进行核实对比,如 (略) 场平均价格的情况将有权提出异议或终止合作。
2.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付款,需开具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
3.验收方式:由各职工(伙食团)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按照质量标准严格验收。
八、申请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5日17:00。
2.凡有意参与单位,将集宁车站职工食堂(伙食团)*@*63.com,未成功发送邮件和逾期发送邮件(*@*63.com电子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均按报名不成功处理。
3.谈判会议地点:集宁车站3号会议室(集宁区团结路79号)。
4.谈判会议时间:集宁车站以电话通知已报名的供应商时间。
九、联系方式
邮编:*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474-*
监管部门:中国铁路呼 (略) 集宁车站纪委
监管部门联系电话:0474-*
集宁车站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