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镇宁自治县募役镇桐上建筑用砂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日-2023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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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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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镇宁自治县募役镇桐上建筑用砂石矿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镇宁自治县募役镇桐上村 |
建设单位 | 水电九局镇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 (略) |
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略) 镇宁县募役镇桐上村。项目已取得采矿许可证(C**),矿区由4个坐标拐点圈定,面积为0.15平方公里,项目采用露天自上而下台阶式开采建筑用砂石,开采深度为:+1303m~+1020m标高。矿山建设规模为10万立方米/年,生产服务年限为10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肥;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及运输车辆管理,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降低场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防止扬尘(粉尘)污染。优化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取高效低噪设备,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作业,控制噪声污染。配置垃圾桶,定期清运,妥善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回收可利用的部分,不可回收利 (略) 管理部门指定堆放场所。加强施工期间生态保护措施,控制和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建设排水系统。修建初期雨水收集池1座(容积为150m3),初期雨水经过边沟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作防尘用水,不外排。在工业场地出口处修建1个沉淀池(容积5m3),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作为农肥使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剥离粉尘采取喷雾式洒水抑尘,湿式作业钻孔,爆破粉尘采取水封爆破、喷雾式洒水抑尘,装载粉尘降低物料落差、喷淋装置洒水降尘。砂石加工车间封闭,物料经封闭的皮带传输,在破碎机、筛分机处、皮带传送出口处设置洒水喷头,并进行雾炮除尘。砂石堆场采取半封闭棚架式堆场、矿石堆场定期洒水,并采取篷布覆盖。砂石装车粉尘雾炮除尘、洒水降尘。运输车辆应降低行驶速度,加盖膜布,对路面适量洒水来抑制扬尘。扬尘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爆破时间,限速、禁鸣、车辆加强保养,合理安排运输时间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剥离表土作为边生产、边复垦复绿表土及运输道路使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建设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并做好危废进出台账记录,加强危废暂存间运行管理。危废处置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 2012)中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要求。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强化绿化措施、生态治理以及水土保持等治理。矿山生产过程中对表层植被及土层进行剥离,做好剥离的表土层及时运至临时堆土场妥善堆存工作,对植物造成直接毁坏的,做好生态恢复工作。应采用发展绿色开采技术和开采方式,加大“边开采、边保护、边治理”力度,实现矿区生态环境无损或受损最小;把矿山复垦纳入日常生产与管理,做到边开采,边复垦;废石场、矸石山等固废堆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和复垦,防治水土流失及风蚀扬尘。 (七)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