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奇恩 (略) 年产1500万套万向节轴承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6月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贺村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略) 清湖街道祝家畈村
建设单位: (略)
项目概况:新建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A/A/O生化池、二沉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回流泵房、中间提升泵房、磁混凝高效沉淀池、脱氮滤池、消毒接触池等,同时对现状一期工程粗格栅及进水泵房和配水井进行改造、加药间进行改造、增设反硝化深床滤池处理设施,项目 (略) 贺村污水处理厂(含一期已建工程、二期拟建工程)尾水主要水污染物排放(CODcr、氨氮、总氮、总磷等) (略) 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表1限值标准(改(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其余污染物排放标准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无需公参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污染防治措施:供电设施设计应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停电造成运转事故;做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保证污水处理效率和达标排放;对重点工业废水排放企业排水进行在线监控,做好入管企业的管理工作,进管水质必须达到进管标准;做好工程尾水排放口在线监测装置的运行维护,对污水厂出水进行24小时连续在线监测。 噪声防治措施: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噪声较小的设备;做好污水处理厂高噪声设备的隔声降噪工作,对鼓风机、空压机设备进出口设消声器;加强对各类机械设备及其降噪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更换,以减少机械不正常运转带来的机械噪声;风管与风机接口处,采用软性接头和保温及加强筋,改变钢板振动频率等以达到降噪效果。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种植对恶臭污染物有较好吸收能力的植物的措施对臭气加以防治。同时新建恶臭防治设施(污泥池等加盖收集,生物除臭系统,15m高排气筒),确保达标排放。 固废处置措施:污泥脱水至含水率低于80%以后外运至何家山水泥厂进行协同处理,或委托光大环保能源(江山)有限公司焚烧。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可送 (略) 处置。废包装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事故风险防范:加强对设备的维修管理,使其在良好情况下运行,严格按规范操作,尽可能避免事故排放;应进一步加强在线监控装置的运行维护,确保该装置的正常运转,实时监控出水浓度;加强排放口附近水域的水质监测,以防止非正常工况下污水的排放;污水厂应建立可靠的运行监控系统,对进厂污水水量、水质进行实时自动计量、监控,严格禁止超量、超标污水进厂;污水处理厂应设置双路电源,主电源一旦停电立即切入备用电源,可确保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转;对于恶臭气体收集和处理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运行维护;危化品储罐区设置容积足够的围堰、事故池,以容纳储罐泄漏事故情况下的事故废水,并在厂区雨水、污水总排口设置闸门。主要化学品配置和投加过程应采用密闭化、管道化和自动化控制。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