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图及附件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一份。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项目拟选位置:延庆区张山营镇西大庄科村后坡
"nydmj":"200.443平方米
建设单位名称: (略) 延庆区地震局
"scgsrq":"*
拟建设规模:≤60.12平方米
"fzjg":"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延庆分局
项目建设依据:《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
发文号:2024规自(延)预选字0003号
项目名称:海坨山地震监测站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