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裕通 (略) 沥青混凝土及水稳材料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沥青混凝土及水稳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8-*(生态环境股)
通讯地址: (略) 东一环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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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63.com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测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途径 |
沥青混凝土及水稳材料建设项目 | (略) (略) 栗家庄镇花枝村 | (略) 裕通 (略) | 太原核清 (略) | 沥青混凝土及水稳材料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4000型沥青拌合站、800型水稳站及配套产品加工车间、办公生活用房、厂区内硬化、绿化,购置设备及安全、环保、消防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项目建成后,年产*吨沥青混凝土和*吨水稳混合料。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封闭储存库,地面硬化,场内安装覆盖全库区的可分区控制的喷雾抑尘设施,骨料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冷料烘干、热料筛分、砂石骨料落料至搅拌缸过程废气收集汇合后经引风机引至1套除尘系统进行处理,废气排放应满足《 (略) 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吕环组办发〔2018〕83号)中限值要求。沥青储罐及混合搅拌工序设置1套“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装置”;不合格骨料破碎筛分系统、再生料破碎筛分系统分别配套设置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矿粉筒仓、水泥筒仓仓顶分别配套设置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水稳混合料搅拌机内物料搅拌废气收集汇合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废气排放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导热油炉燃料采用天然气,安装低氮燃烧器,废气排放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相关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运输车辆清洗;初期雨水收集后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运营期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除尘灰、沉淀池沉渣、滴漏沥青、拌合残渣等一般固废返回生产系统用作原料;废导热油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焦油、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废棉纱、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应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证正常运转。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避免对地下水和土壤造成影响。 | 无 | 1、联系方式:0358-* 2、联系地址: (略) 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