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坤 (略) 1200吨每天锂云母焙烧料生产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坤 (略) 1200吨每天锂云母焙烧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坤 (略) 1200吨每天锂云母焙烧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址 | (略) 茶山镇转步口村 |
建设单位 | 湖南坤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坤 (略) 总投资21000万元, (略) 茶山镇转步口村工业集中区内新建1200t/d锂云母焙烧料生产项目。项目占地面积25000m2,建筑面积25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0m焙烧回转窑2座,30m冷却窑两座,烘干窑2座等主体工程;布设配料混料、原料仓、辅料仓、成品仓等生产设施;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日产锂云母焙烧料12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回转窑废气经SNCR脱硝处理后,再与烘干废气一起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湿电除尘+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DA001)外排,确保废气排放满足《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有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其中氟化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表 4 二级标准要求;配料混料工序粉尘、包装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3);物料输送带、中转仓、物料仓均为密闭,在产尘点设置布袋除尘器对粉尘进行收集后,回用生产,产生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厂区地面全部硬化,边界设置环形截水沟,设置二级转换阀门,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沉淀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碱液喷淋补充用水及厂区绿化,不外排;脱硫除尘废水经循环再生处理后循环使用,对脱硫废水清水出口预留除铊设备接口,预留涉铊废水处理系统,并对总铊进行定期监测,如总铊浓度超过0.015mg/L,则须进行除铊处理,确保达标后再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湖南欣 (略) 现有化粪池+新增地埋式一体化设备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绿化灌溉,不外排。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成运行后,采取厂房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间及标识、标牌,危险废物和其他固废分类收集、堆放。一般固废临时贮存过程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 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设计和管理要求,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场地按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厂区绿化。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