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4】184号)。
《河北省清洁生产审核事项告知书》(编号:*)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 基础信息
企业名称:河北宏泰 (略)
法人代表:张爱想
企业所在地址: (略) 馆陶县经济开发区昊阳大道西侧
生产规模:油酸、脂肪酸*吨、植物沥青5500吨、硬脂酸2500吨、副
产品低分子酸520吨
联系人:孔凡涛
联系方式:*
3.2 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
名称 | 年使用量(t/a) | 用途 |
皂脚 | * | 生产所需原料 |
酸化油 | * | |
硫酸 | 200 | |
石灰 | 60 |
3.3 污染物排放情况:见附件
3.4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按照地方环保部门要求建设防治污染设施,且正常运行。
3.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