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4〕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略) 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西堤头镇芦新河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略) 规划资源局组织审查通过的《 (略) 北辰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年—2035年)》《西堤头镇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北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 (略) 港物流装备产业园 (略) ( (略) 至 (略) )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辰审投〔2017〕453号),用 (略) 港物流装备产业园 (略) ( (略) 至 (略) )道路工程建设。二、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你村位 (略) 港物流装备产业园内的土地,面积约1.4375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
面积和地类为准。三
、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拟于2024年4月1日,由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西堤头镇人民政府,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
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3月28日至4月11日。五、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
建的房屋及其
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
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地址: (略) 北辰区双江道39号 邮编:*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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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人民政府2024年3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