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2018年第9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拉萨 (略) 东郊砂石厂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拉萨 (略) 东郊砂石厂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西藏 (略) (原拉萨 (略) )
建设地点:西藏 (略) 达孜区德庆镇桑珠林村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组意见、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11日公示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docx18.7 KB, 下载次数1
附件2:2、验收组意见.pdf1.6 MB, 下载次数0
附件3:1、验收报告全文--拉萨 (略) 东郊砂石厂项目.pdf26.5 MB, 下载次数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