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区韩国产业园项目工程设计(第二次)
招标补遗(答疑)书——0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原 (略) 分内容作出以下修改:
1、原招标文件中“方案费用支付:招标人对未中标单位的设 (略) 经济补偿。”修改为“ (略) 依据评标办法推荐三名候选人, (略) 人 (略) 审查,推荐三名候选人中标单位不补偿,其余两名各补偿两万。”
2、原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 月11日上午9时30分;开标时间: * 日上午9时30分”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 月17日上午9时30分;开标时间: * 日上午9时30分”
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 日17:00前到帐,否则其投标 (略) 理。”修改为“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 * 日17:00前到帐,否则其投标 (略) 理。”
请各投标单位及时查看并下载澄清补遗栏中的澄清文件,并按最新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如未能及时查看并下载澄清文件 (略) 投标文件无法递交等结果的,由 (略) 承担负责。
招标人: (略) 市 (略) 开发区金 (略)
2016年 7 月 29日